省商务厅关于统一商务行政执法文书的通知

各市商务主管部门:

按照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工作部署和要求,为保障和监督改革后的商务行政执法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,根据有关法律、法规和规章的规定,现就统一我省商务行政执法文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省商务厅根据商务行政执法工作需要,结合我省工作实际,制定了24种基本执法文书,并在辽宁省商务厅政务网站(www.china-liaoning.gov.cn)公布商务行政执法文书电子版,各地可直接登录下载。

二、各市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商务行政执法文书培训工作。要通过定期培训,使商务行政执法人员全面掌握、熟练使用商务行政执法文书。要将商务行政执法文书的使用情况,作为行政执法考评的重要内容,加强督导检查。

三、要以统一商务行政执法文书为契机,积极推进商务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,保证纸质执法文书与电子文书一致,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,实现执法文书规范化,办案流程网络化,执法监督常态化。

四、商务行政执法文书具体使用及注意事项。一是文书可以打印或手写,可以用黑色、蓝色笔填制,一律不得用铅笔填制;二是确因填制错误,应当用斜横杠划去错误部分,划去部分或者改写部分应由行政相对人用指纹覆盖;三是商务行政执法文书设定的所有栏目,应当逐项填写,不得遗漏和随意修改,无需填写的应当用斜线划去,要求执法人员签名的文书,执法人员签名栏不得少于两人签名,并署名日期。

统一商务行政执法文书是贯彻落实国务院《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》的重要举措,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、提高市场监督行政执法水平的有力保障。各市商务主管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,加强工作指导,切实做好规范商务行政执法文书工作。工作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省商务厅联系沟通。

联系人:秦琴

电    话:15009881822

传    真:024-86897755

附    件:商务行政执法文书

辽宁省商务厅

2018年4月27日


简介:主人有点忙,还没来得及写简介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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